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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后如何处理手上保单 意外险不妨继续持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3:26 《理财周刊》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 陈婷

  从理论上讲,原先国内有效的保险在出国后大多继续有效。但由于涉及递交理赔手续、核赔等问题,如果在国外居住时间较长,甚至要定居海外,则要视具体险种和投保的保险
公司酌情处理手中的不同保单。

  不少已经或将赴国外定居、留学和工作的人往往会遇到一件头痛事,自己手头的不少保险不知该怎么处理———打电话给代理人,有的说到国外无效,不如退保;有的说可以继续生效,但理赔很麻烦。对这些市民来说,应该如何处理手中的这些保险呢?

  意外伤害险:不妨继续持有

  如果市民在出国前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当然可以继续持有。

  意外险一般为1年期的短险,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所以即便出国,也可以继续享有这类保险的保障,然后等到保险期满,保单效力自然结束。而且,像中意、平安等保险公司由于与全球救援组织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他们的意外险客户通常会得到一张全球紧急救援卡,这样的增值服务在出国后更会显出价值来。

  不过,若是准备到外国长期工作或生活,最好能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因为你所去的国家不同,风险系数也不一样,比如经常发生骚乱、战争的中东地区,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保费甚至拒保,一般也不会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若去了这样的国家而没有事先告知,极有可能对将来的顺利理赔产生不利的影响。

  医疗健康险:一般宜退保

  如果市民在出国前购买了医疗健康险(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医疗津贴型保险和重大疾病险),则可视情况退保或者进行一些转换。这又是为什么呢?

  医疗健康类保险,均要涉及医药治疗等情况,一般与当地的治疗条件直接挂钩。但由于国内外医疗方法可能不兼容,医疗险理赔起来困难很大。

  比如医疗津贴险,本地市民一般都选择40~200元一天的津贴额,高端客户一般最高也只能选到500元/天的补贴额。但相对于国外昂贵的住院费用,每天几十元几百元人民币的补贴根本发挥不了多大作用。所以建议出国时不妨将手头这样的医疗险退保,转而在当地投保相关保险,以增强保障功能。

  又比如重疾险条款中,对于诊治医院的资格(一般规定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但国外医院的资格体系与国内完全不同)、判断标准(每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都很细致)、给付条件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如果不幸在国外得了重大疾病,诊断医院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诊断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内重大疾病险的判断标准等,都会有很大差别,被保险人很可能得不到给付。即便可以理赔,相关诊断书、医疗费用的翻译、公证等费用也不菲,说不定还会高于保险金。

  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也存在对治疗医院的等级限制问题,在国外出险,到国内理赔还是比较困难和繁琐的。对于准备较长期在国外生活和工作的人们而言,还是在当地投保较合适。

  当然,有些大型外资保险公司如友邦、中宏等由于在国外有关联的兄弟公司,有时能够较为方便地提供延展服务,如可以把国内医疗险转换成国外的保险,以减少退保的损失;或可以通过其国外的兄弟公司审查理赔材料,省却翻译、递交材料等麻烦。如果手中持有这样的保单,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储蓄型人身险:为防损失可维持

  若市民出国前已经投保了养老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等储蓄型的人身险种,一般建议继续持有。

  由于以上三类保险均为长期储蓄型险种,前期所缴纳的五年甚至十年保费中,大部分都用于保险公司保障成本的支出,到了缴费的中后期,才大部分转化为储蓄积累部分。所以这类险种,若在前期退保,损失会很大。通常情况下,投保不满两年退保,只能拿回20%~30%的已缴保费,甚至不允许退保;而投保五年内所能退还的现金价值,均会低于所缴的总保费。所以不要轻易退保。

  而且,这类保险金的领取很简单,养老险和两全保险一般等到约定年龄,如55岁、60岁就可以按年或按月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会把生存金或称养老金按时转账到投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终身寿险则以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为给付条件,只要提交相关的伤亡证明,家属即可领到保险金,而这类证明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比较容易确认的。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这些储蓄型保险的缴费期没有结束,投保人需要注意定期、按时地缴纳保费,否则可能面临保单效力中止的尴尬。若错过复效的时机,还可能令保单失效。这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的缴费提醒等服务无法延伸到国外,投保人不妨委托国内的亲属帮忙定期缴费,然后还钱给亲属;或者自己每年到缴费日期就准时把保费汇到保险公司账户上。

  此外,养老险和两全保险由于有多种领取方式,如年领、每三五年领一次、一次性领取等,出国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领取方式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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