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接到客户的电话,其间也可窥见提高市民保险意识之必要。
一次电话铃响了:“请问有什么需求?”“我想要问保险公司要钞票。”“请问什么钱?““98年到现在,只拿过一次,应该是三年拿一次的。”“请问您投保的是什么险种?”“我怎么知道?”无奈之下,我把这一电话转到了相关部门。
又有一次———“我已经四年没交保费了,现在可以补交吗?”“为什么四年没交呀?”“我以为老婆交了,老婆以为我交了。“你们不商量的呀?”“她在金山,我在市区,怎么商量?”又是一道难题!
类似这样的难题,每天都能碰到不少。有的转给相关部门得到解决,有的却成了悬而未决的难题。买了保险,却不把保险当回事的人可谓多矣!
众所周知,保险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凭一纸契约,沟通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客户购买了保险产品后,准时交保费、地址变更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等等,这些都是作为保险客户应该具备的常识。但在日常生活当中,买了保险产品,或不知买什么产品,或交费随心所欲,或将保单压箱底者并不鲜见。更有甚者,夫妻双双下岗,却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家境殷实者才能购买的险种,待到次年交保费时,才知自己并不适合买此款险种,于是到保险公司大吵大闹,硬要退还全部款项,还振振有辞道:没要利息,就算便宜保险公司了!
在保险业众多投诉件中,故然保险公司在服务方面有欠周到的地方,但因客户投保前或投保后自身的原因导致投诉件的产生,也决非在少数。分析一下,大多原因都源于:不把保险当回事。
因此,笔者在此呼吁:买了保险的客户,自己要把保险当回事!保险产品是以一纸合同来维系保险公司与客户的关系的。也就是说,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就成为了一种契约关系,相关条款就成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准则。因此,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考虑再三:此款保险究竟合不合适我。买了保险产品之后,一定要仔仔细细阅读条款的内容,特别要弄清可保与不可保的条款。不明之处,打个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即可明白。
概言之:要把保险当回事。
把保险当回事,既反映出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关注程度,也表明一个人对自己、对家庭的责任感。所以,切莫将小小一张保单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你认为可有可无,真要兑现时,却会带来很多的麻烦。
所以,还是那句话:要把保险当回事!
(劳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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