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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出台养老险管理专项规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黄蕾 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梁涛在日前平安养老险承办的瑞士人寿亚太区年会上透露,保监会目前正在制定出台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方面的专项部门规章,这将有力保障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保险机构具有承担所到期债务和未来责任的财务支付能力,防范企业年金的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好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批企业年金“选秀”将于下月启动,这为更多的保险机构提供了施展拳脚的舞台。梁涛对此表示,保险业要在市场启动的实践基础上,积极争取劳动保障部同时给予养老保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三种资格。 对于近期酝酿的集合企业年金信托计划,梁涛也表达了看法,“中小企业因为资金规模小,实行单一计划面临着成本高、投资操作难度大、投资收益低等问题,我们将配合劳动保障部出台集合信托计划,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的养老保障需求。” 最新一份调查显示,今后五至十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每年将新增500亿元左右,这对保险机构而言机不可失。梁涛指出,目前保监会正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固定年金、变额年金、可转换年金、开放式养老金账户等产品,增强产品的投资功能和账户管理功能,提供更多年金化领取期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国际经验表明,设计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使人们的潜在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是撬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最有效杠杆。梁涛在会议上透露,保监会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养老金税收政策的研究,探讨制定养老保险的税优政策体系,鼓励个人和企业通过企业年金、团体年金保险、个人年金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 与此同时,保监会还将帮助社保部门实现其经办的企业年金业务年内完成市场化运作的既定目标。“我们将认真总结辽宁、深圳和上海的经验,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下,发挥保险业在精算技术、产品设计、销售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承接社保机构经办的企业年金业务,实现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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