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股票债券等仓位限制将取消

2014年01月14日 01:09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伟)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取消以往对各类投资品种的具体限制。

  保监会此前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险资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以及活期存款等各类投资比例分别进行约定,例如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等不低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5%;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三类品种比例上限分别为10%、20%、20%。

  此次《征求意见稿》拟取消上述具体比例限制,但仍未明确披露相关比例要求,并称保监会还将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这一修订或为分大类监管埋下伏笔,一位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保险投资新一轮松绑以来,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比例较《暂行办法》有所调整,过去对各投资品种进行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绑缚了险资投资手脚,分大类监管将成为大势所趋,预计新监管政策有望出炉。

  事实上,早在去年10月,保监会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五大类,并拟对权益类和不动产两大类投资比例上限均提高到30%。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对此公开表态称,这不是在原有政策上一个简单调节,而是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进一步放宽比例限制,按照资产大类来划分,在过去强制性监管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划分一个风险检测比例以及公司内控比例的约束,形成监管、检测和内控三位一体新的比例监管体系。

  华宝证券一位分析师也指出,监管层意欲改变过去对各投资品种进行限制的格局,将保险投资标的整体进行归类监管,这样不仅增加了险资投资的自由度,也缓解了监管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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