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即将来临,很多市民选择外出旅行。昨日,本报读者向记者咨询:“出行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何保障,投保意外险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对此,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外出时千万不要购买外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保单、手工填写的意外险保单,更不要从个人手中购买航意险保单。此外,还有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注意一】飞机保单第二天生效
“很多市民乘坐飞机时习惯在机场购买一份交通意外险。”但某国内大型保险公司李瑞祥提醒市民,部分保险公司的保单并非即时生效,而是要从购买行为产生后的第二天开始生效。也就是说,如市民在乘坐飞机当天购买的交通意外险,倘若出现意外情况,这份保单并不能给投保者带来保障。
【注意二】意外险并非全能
“多数市民在出行前会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并认为无论出现什么意外均可解决全部问题。”然而保险专家指出,意外伤害险分为一般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不可保意外伤害。其中,大多市民投保的保单只承保一般性意外伤害事故,而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则不包括。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在外出旅行时面对以上任何一种风险,都要考虑特约承保。
【注意三】意外伤害医疗附加险必不可少
“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一定要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李瑞祥表示,由于意外伤害保险只承保由于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死亡和残疾,而意外伤害医疗附加险则承保由于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相对而言,该附加险的使用率更高。此外,如经常出行,建议市民考虑购买一年期及以上期限、保障较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险。
【注意四】保障额度最好大于20万
“以目前的消费水平来看,保险消费者购买旅游保险产品的意外保额最好大于20万元,意外医疗最好大于2万元。”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出境游,要事先了解旅游目的地国家对人身保障的相关规定。如,去欧洲国家,办理旅游签证时需要最低3万欧元的医疗保险。对于没有相关保障强制规定的旅游目的地,在选择保额时也可以个人年收入的5~7倍作为参考值,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的医疗消费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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