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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上额城镇居民将达到10万元

  “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病不起,药费让人脱层皮……”近年流传的这些顺口溜是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形象反映,也是留给政府的一道“民生考题”。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决定,三年内投入8500亿元推进五项医改重点工作。这笔巨额投入表明了政府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题的决心。这个“大蛋糕”将如何分配?又将如何惠及百姓?

  90%、120元、6倍

  基本医保扩面提高标准为群众看病“减压卸负”

  20多年来,我国农民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到20倍,但所负担的医疗费用却增长了133倍。与此同时,居民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左右提高到60%。医药费用的上涨以及医疗保障的不健全等,使得我国居民“看病贵”问题突出。

  对此,《实施方案》明确,三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如果按城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以后的医保报销上额将达到10万元左右。随着政府投入比重的增加,居民个人支出比重将有所下降。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合作医疗处处长傅卫说,我国已有8.15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1.5%。“今后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将逐步提高新农合的住院报销比例,同时逐步增加门诊统筹,尽量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15元、20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减少群众得病机会

  由于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偏向开展有偿服务项目,影响了疾病预防的功能。而由于重治疗而轻预防,老百姓都是拖成大病才去就医,加重了疾病负担。

  这次《实施方案》提出,近三年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据介绍,2009年开始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主要用于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2000所、2.9万所、1.4万所

  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让群众“大病不出县”

  《实施方案》提出,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2009年,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加快建设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使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城市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

  36万人次、16万人次、137万人次

  培训基层医疗人才缓解群众“看病难”

  《实施方案》提出,近三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16万和137万人次。

  《实施方案》还明确,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项工作也将根据改革进程安排相应的投入,这两项试点的推进也将有利于降低医药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医改·热点

  关键词:

  药物

  基本药物目录今年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将于今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对目录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已着手就政府定价的药品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准备。

  关键词:就医

  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不少人提出,异地医保不解决将制约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和福利社会框架下的异地医疗,希望出台医疗保障转移、衔接、异地看病的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

  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关键词:医院

  特需服务比例将设上限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这是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规定。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对民营医院大开“绿灯”

  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

  《实施方案》还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国家还将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关键词:基层

  明确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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