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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积极推动小额保险健康发展(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18:02 保监会网站
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 小额保险(Microinsurance)是按照公认的保险原理运营的、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一种保险,其产品包括保障型的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以及小额财产保险。它具有保费少、保额低,针对低收入人群最迫切的疾病、死亡、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等特定风险,条款浅显易懂,核保简便,经营流程简单等特征,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使尽可能多的低收入人群买得起保险。 小额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是相互配合的金融扶贫手段。小额信贷帮助低收入者生产致富改善生活,而小额保险则保护低收入者在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努力积累的财富,避免因为疾病、死亡、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等冲击而重新陷入贫困。事实上,小额信贷机构还是小额保险重要的销售渠道和合作伙伴,而小额保险则可以保护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安全,有利于扩大小额信贷的供给。因此,加强与提供小额信贷的小额金融机构合作有利于发展小额保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据保监会介绍,在国外,小额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代理人体系销售小额保险。第二种是保险公司寻找和借助贴近农民的各种组织向低收入农民销售小额保险,比如通过小额信贷机构向贷款人,通过化肥供应商向农民等方式销售小额保险。第三种是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妇女扶助机构等为农民服务的特定组织在提供既定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成员的保险需求,与保险公司合作为成员提供保险服务。第四种是一些低收入者的互助组织直接向会员提供小额互助保险,例如西非社区基础上的互助健康组织,菲律宾的互助利益协会等。 从国际经验看,小额保险并非亏损业务,关键看能否找到有效降低成本的办法。主要包括:(1)产品简化,尽量只含保障功能,减少储蓄、投资功能,降低核保要求,减少除外责任,这样能降低保费并使产品简单透明。(2)渠道成本低,以团险的方式或者将小额保险与民间组织的服务自动链接(比如小额信贷保险),以降低管理成本,减少营销费用和避免佣金支出,还有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保险意识。(3)保费集合支付,保费来自民间组织收入、成员账户、成员会费,或是组织服务费,由民间组织代表所有成员向保险公司集合支付保费,以降低归集成本。(4)理赔程序简化,保险公司与民间组织建立信任和透明的合作关系,整合与民间组织的流程,尽可能使民间组织承担相应的保单管理工作,简化索赔程序,加快赔付速度。这样能有效降低成本,增强低收入者对保险计划、保险公司和民间组织的信心。 从国际经验看,小额保险应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坚持保险原理,避免使小额保险变成社会救济,造成大起大落或是昙花一现。二是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让保险公司有利可图,又要让低收入群体真正获得有价值的保障。三是要处理好扩大覆盖面与竞争充分的关系,应先解决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再解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避免过度竞争对低收入市场的破坏。 政府支持是小额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从小额保险发展好的国家的经验看,政府积极规划和统筹小额保险发展,推动相关部门的对话和协调,使全社会重视小额保险的发展;有的给予小额保险提供者或低收入人群补贴,扩大供给,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投保积极性;有的在销售渠道和经营模式创新方面给予宽松的政策支持。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小额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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