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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 22: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王文帅 陶俊洁)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在24日召开的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保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发布。这意味着国内保险机构将由此获得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 这将是最近继首次允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直接入市比例上限提高到10%等一系列措施之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又一次拓宽。近年来,从债权投资到股权投资,从境内投资到境外投资,保险资金运用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 国泰君安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李迅雷指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对于资本的向外扩张无疑是一大利好,在人民币升值的过程中,境外资产用人民币衡量相对便宜,因此保险资金QDII出台有利于国内资金的境外投资。此外,这是对国内过剩资金的一种释放,有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 2004年和2006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保险机构以自有外汇和购买外汇的方式进行境外投资,保监会也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据悉,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稳步开展对外投资,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今年6月底,保险境外投资余额折合人民币197亿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盘子”比较小,保险公司只有开拓更多的渠道才能提高投资收益,境外投资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他认为即使政策出台后,保险资金也不会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向国外,因为国内公司对国外资本市场还不太了解,从人才、技术等各方面都必然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中央财经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主任郭丽军建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将安全性放在首位,监管部门在投资额度上应针对不同企业设定比例限制,保险公司则须建立相关风险评估机制,实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在提高收益的同时有效分散风险。 据悉,即将出台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对如何防范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风险、如何平衡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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