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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愿投保医责险 患者买单风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16:45 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记者 黄婷/文

  7月3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医疗责任险。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教授说:“推广医疗责任险,关键还在于扭转医院的观念。”

  医院动力不足

  从1999年起,作为医疗责任险试点的城市包括云南、北京、上海、青岛、昆明等。北京自2005年1月1日起,宣布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记者了解到,广东省近几年也在推广医疗责任险,但是成效不大,现在基本上都是名存实亡。

  申教授认为,医疗责任险难推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

医院的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第二,在现有的医疗举证体制中,医院要比患者强势得多,因此医院认为自行处理此类风险的成本更低;第三,保险公司至今所提供的医疗责任险还很不周到,能为医院提供相关的服务,在协助医院处理相关问题的时候作用不明显。

  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说,医院投保医疗责任险的动力不足,相对于频繁的医疗事故,医疗责任险的费率太低,该项目至今都赔钱。

  “三赢”格局

  申教授认为,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风险,全面推动医疗责任险,对医院、患者和保险公司都是有利的。首先,医院可以转嫁越来越难以承担的医疗风险,节省在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的精力;其次,医疗责任险推行之后,医疗事故的患者能获得的赔偿将更公平,结束患者一直以来在医疗事故赔偿中处于弱势的局面;最后,医疗责任险有着庞大的市场,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开拓市场的好机会。

  在保险业发展程度较高的欧美国家,医疗责任险已经非常普遍。相比较而言国外医疗责任险的费率要高得多,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更大,但是国外保险公司仍然愿意承保这一险种。首先,承保该险种能为保险公司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其次,该险种市场规模很大,可以为保险公司积累一笔可观的保险基金,而通常医疗事故纠纷最终解决的时间较长,利用时间差调剂资金,也能获得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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