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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模式创新 突破责任险发展瓶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俞燕 当九江大桥坍塌事件、山西矿难等灾难事故灼痛人们的眼睛时,或许没有人意识到,这背后折射出作为灾害危机处理重要方式的责任保险的重要性。 责任保险的发展,被业内称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三阶段,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发展进步的具体表现。然而,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责任险,本身却很“弱势”。目前责任险仅占我国产险比重的5%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30%的占比。2004年以来,更是出现萎缩态势。 在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今年要把与社会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作为发展责任险的重点领域。 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的责任险举步维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环境不健全。目前我国在很多领域没有相关的立法,很多损害责任认定不清,部分责任险种的开展尚不具备充分的法制条件。天津市保监局产险处处长董淑珍介绍说,目前与责任险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仅有39部,而且大多数的法律层次较低。 此外,由于责任风险的额度和规模随外部环境和因素不断变化,其风险估测难度较大,易导致责任保险费率不合理。即使在责任险发达国家,因其风险估测的困难也常扮演“亏损制造者”的角色。 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的责任险开办时间短,经验数据有限,保险公司很难准确评估风险,一些责任险种存在定价过高、赔付率过低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责任险的发展。 尽管存在诸多瓶颈因素,对于责任险发展和创新的探索却已经开始迈步。在天津保监局的牵头下,日前天津确定了由人保财险、渤海财险等四家保险公司为试点公司,对首批11个责任险产品进行试点。 董淑珍表示,在法律环境尚待完善的现状下,与各级政府部门和主管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是责任险顺利推行的重要因素,为此天津保监局和有关部门采取了“责任险推行意见书面确认函”的形式,从而避免了扯皮推诿的现象。 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马炳超认为,对保险公司来说,如何与参保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制定有效的防灾防损措施,是责任险推动的一大重点,此外,还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模式。 渤海财险总裁王建东则建议,可通过模式创新,将政府支持企业的运作方式,变成商业化的市场运作方式。据介绍,一些责任险等产品可以设立专项风险保障基金,实行国际上通行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公司商业化管理运营”的“资金托管”模式,从而实现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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