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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南京车险诈骗一年损失4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10:22 江南时报

  昨天,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近年来,各类保险诈骗案件大增,南京市每年车险诈骗损失在4000万余元,并且每笔案值正逐步由几千元上升至数万元,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金融稳定。为有效遏制保险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势头,维护南京保险市场经营秩序,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建立反保险诈骗联合工作机制。7月3日上午,南京警方与江苏省保协举行了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旨在重拳出击不法分子的保险诈骗行为,进一步净化保险市场。

  据悉,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建立反保险诈骗联合工作机制后,经侦部门协助和配合保险协会开发建设“江苏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力争促成平台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保险协会积极利用平台内的各类信息资料,为反保险诈骗工作以及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的其他案件侦办提供帮助,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保险协会接受案件线索后,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对涉案机动车辆、人员的所有理赔信息进行进一步搜索梳理。认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经侦支队处理。

  江苏省保险协会有关人士提醒车主,要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车辆出事后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保单等材料交给修理厂,委托其理赔,最好进行跟踪观察,防止其利用这些资料骗赔,另外,客户在投保时,最好到保险公司正规营业场所办理业务,不要找非法中介人投保,以免出险后理赔碰到麻烦。今后,保险行业协会将努力成为各保险公司信息交流的纽带,尽快将各保险公司发生的骗保骗赔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起一个全行业的保险欺诈数据库,让各保险公司能够信息共享。

  通讯员 宁公宣 荆峥 本报记者 许尽义 实习生 袁昌斌

  花样百出的 “骗保”伎俩

  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从警方掌握的情况看,最常见的车辆 “骗保”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故意制造车辆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丁锐涉嫌保险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丁、陈作为车辆修理厂的合伙老板,指使他人将“小毛病”的车子开出去,故意制造重大的

交通事故,以骗取高额的事故理赔金。

  二、用伪造的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证明。蔡渔案件中发生的20多起事故,经查,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证明全系伪造。

  三、故意虚构事故中的当事人和车辆。一起交通事故要有当事人及车辆,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真实的目的,利用客户来修车或者委托做车辆保险的机会,故意将客户的身份证及驾驶证私自复印,用在假的事故认定书上,冒充事故中的当事人,从而达到骗保的目的。

  四、购置高档的

二手车。为了骗取高额的保险赔偿金,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到二手车市场购置多辆高档品牌车辆,如:凌志、宝莱、
帕萨特
,之所以选择这些车辆,是看中了它们配件价格高,保险公司进行定损,是以汽车零件的原出厂价格进行估价,修理厂只要买副厂件,就能修好车子,其中的差价,利润显而易见。

  五、恶意重复保险。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犯罪嫌疑人庄铭和蔡渔对同一台车辆在两家保险公司同时进行投保,对发生的同一起伪造的交通事故,在同一天,不同时间,向两家保险分别报案,从而使得到的赔偿远远超过保险价值。

  六、开具大头小尾的修车发票,私刻其他修理厂家的财务税务章。在丁某涉嫌保险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在理赔时不被保险公司发现总是在一家修理厂修车,私刻了四枚其他修理厂家的税务章,想“瞒天过海”。

  车主切勿图方便贪便宜

  根据车辆 “骗保”作案的种种手段,警方提醒广大有车一族,在送车辆去维修时,一定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要图方便、贪便宜,修车要将车送到正规的或者品牌较好的专业修理厂,如果是到一些较小型的维修厂送修,就必须经常查看修理进度,小问题最好不要在修理厂过夜,以防有诈。二是车主自己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索赔事宜,由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厂查勘定损,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三是不要随意将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他人,以免他人虚报资料进行索赔。四是对于自己的车是否被人用来“骗保”,可以到保险公司查询索赔记录。五是汽车拿去修理厂维修前,最好应该记录一下汽车的里程数,以便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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