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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北京一老一小大病全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4日 09:04 人民网

  北京“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细则日前公布。今秋起,北京150万城镇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30万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将享受到看病报销的待遇。为此,政府每年将拿出4亿元补贴这项大病医疗保险。

  报销标准——

  孩子年缴50元最高报17万元

  老人年缴300元最高报7万元

  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户口家庭的学生和婴幼儿每人每年缴纳50元,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10月1日起,北京市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一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

  据介绍,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例如,某城镇老年人住院费花了5万元,可以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60%=29220元。

  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例如一个参保孩子,患病住院花费了10万元,可报销的金额为:(100000-650)×70%=69545元。

  参保范围——

  六类外地户口学生也可参保

  老人孩子已得大病仍可参保

  城镇老年人参保范围是: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其中,女性年满50周岁的居民,也可参保。学生儿童参保范围是: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北京市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等都可参保。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说明,非北京市户口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也可自愿选择参保。包括: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少年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的台商及其雇员子女;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

留学回国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北京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

  据介绍,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医疗费用也被纳入报销范围。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与商业保险不同,即使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前已经住院或者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也可以参保,只要在参保前把医疗费用结清,其后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缴费就医——

  个人缴纳与财政补助相结合

  100多家医疗机构可直接就医

  城镇老年人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要在9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从今年10月1日起就能享受医保待遇,直至2008年12月31日视为一个医保年度。学生儿童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大病医保费。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享受大病医保待遇;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

  参保的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综合

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还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16家A类医院直接就医,总共超过100家医院;参保儿童可以到定点儿童医院就医。

  特别提示——

  低保人员免缴保险费

  异地就医可回京报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如下特殊人群可免去个人应缴的医保费: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参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享受城市居民低保和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学生儿童,在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另外,在外埠居住一年以上的参保老人,或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参保人可选择居住地两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参保儿童和婴幼儿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人民日报》 ( 2007-06-24 第0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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