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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一次红灯多交保费10% 你怎么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3: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中国保监会本周起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其中称,从今年7月1日始,交强险费率将与车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有不少车主就此认为,如果原先基础费率不变,原本有暴利之嫌的交强险这次将变相涨价,因为根据相关条件,能享受优惠费率的车主并不多。

  四类行为 费率上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称,今年7月1日以后,续保交强险的车主将享受到浮动费率,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据悉,与费率浮动挂钩的,不仅有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还有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情况。挂钩时,只计算上年度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草案规定,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率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连续两年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时,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交强险基准费率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反过来,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连续两年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20%;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最高下浮30%。

  业内建议 修改无责任赔付

  对于这些“奖优惩劣”的举措,一些车主颇有微词,记者昨日登录几家车友会网站,看到不少车主留言抱怨“费率下浮条件苛刻而上浮太容易”“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才下浮20%,但闯一次红灯就要上浮10%,这样的浮动标准是不是太不对等?”

  而成都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在保险公司的实际操作中,交强险规定的无责任赔付才是真正应该修改的,多数车主也对交强险这样的规定表示“不可理解”。“别人撞了我,我还要赔他钱,肯定没有道理。”

  多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向记者描述无责理赔过程的复杂。如果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需要计算三车之间的初始赔偿,再计算相互抵消后得出的最终赔款。除了需要赔付的金额、销售费用,保险公司的相应管理费用也包含在交强险成本中,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营运成本的增加。

  ○相关新闻

  交强险基础费率可能调整

  交强险实施近一年之际,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预计于今年9月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还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基础费率作出调整。业界预测,即使调整也会在今年10月之后了。

  保险公司人士同时提醒车主,千万不要因为费率可能调整而暂时不投保,否则不仅面临着被罚款的风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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