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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交强险基础费率可能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0:31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日前公之于众,“奖优罚劣”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有望如期施行。眼下,不少车主问: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的总体盈亏情况是否将于今年9月公布?保监会届时是否会对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做出调整?

  8月前汇总交强险财报

  交强险是去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交强险从第二年度起将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保监会每年要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今年5月22日在媒体座谈会上表示,预计于今年9月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此前,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基础费率做出调整。

  记者16日就社会上有些车主的疑问向保监会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得到的答复是:保监会正在按既定的规程推进上述两项工作,包括督促保险公司加快工作进度。6月8日,保监会已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而且该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

  保险公司在做数据核查

  从保监会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家公司都在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始做数据核查和接受外部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至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的问题,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交强险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目的在于通过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促进驾驶人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精算专家解读交强险

  首年价格或有偏差但今年不宜调

  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7日为社会公众举办的交强险专题讲座上,国内非寿险精算权威、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表示,当前的交强险费率可能存在偏差,但其偏差到底是多少,还需要时间和数据检验。

  孟生旺说,与一般商品先有成本后有价格不同,交强险是定价在先、成本发生在后,需要预测,数据信息越充足,预测的结果会越准确。但我国去年是第一次实施交强险,厘定费率时只能依据商业三责险和几家大公司的经验数据,交强险第一年定价依据的数据不充分,因此出现偏差是不可避免的。

  “在数据信息充足的情况下,国内外保险产品定价可靠性水平能达到95%就已经不错了,这还有约5%的误差。”他说。

  孟生旺认为,现在讨论交强险费率是否合理有些为时尚早,更不能今年调整交强险费率,因为仅有一个年度的经营数据,并不能说明整个行业的盈亏情况。

  他建议,大约3个业务年度后(2009年7月)才能对当前费率的合理性作出比较准确评价,这是交强险费率调整的理想经验数据。若想提前对交强险费率进行整体性调整,最好在2008年7月以后进行,那时的经验数据会相对可靠。

  眼下,关于交强险价格的一个争议是,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不够透明。孟生旺也建议增加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的透明度,建立由保监会、保险公司、消费者参加的听证制度,公开影响交强险费率水平的关键信息,包括精算假设、总体保费水平、风险分类、安全激励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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