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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布防险资管理突发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07: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因金融市场剧烈波动造成重大损失须及时上报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为加强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管理,保监会日前制定下发了《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对保险机构如何处理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指引共分总则、突发事件、组织管理、预案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报告制度、监督管理等八章二十九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由下列情形之一引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重大损失的,保险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等不测事件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受其他突发事件关联影响的;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相关中介机构和债务人倒闭或者发生其他风险的;保险机构因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行为,导致保险资金被非法侵占的;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保险机构经营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违反管理程序运用保险资金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涉嫌洗钱、贪污、受贿、利用保险资金谋取非法利益的;保险机构因信息管理失误或者其他信息安全事件,导致投资交易系统故障、业务数据丢失的;其它可能对保险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指引同时明确,保险机构发生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当根据初步预测及评估结果,及时将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损失超过5000万元或者超过该机构总资产1‰的重大突发事件,上报中国保监会。报告突发事件的损失金额遵循孰低原则。 在“组织管理”一章中,指引明确,保险机构董事会应当对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负最终责任。保险机构未设立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指引明确,保险机构应当根据《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保险资产管理风险评估状况,制定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实施预案管理。保险机构应当评估资产管理风险,定期不定期向董事会或者经营管理层提交资产管理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报告期内已经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及风险变化、报告期内未发生但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测、已发生或者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对保险资产的影响、资产管理风险评估、预案编制计划和应急管理措施等内容。 当发生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时,保险机构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并进行分析评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在2小时内,立即组织现场调查,逐级向上级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报告,情况危急可以越级上报;根据预案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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