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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损失超5000万须上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02:4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肖莉 中国保监会网站昨天发布《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称,保险机构发生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当根据初步预测及评估结果,及时将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损失超过5000万元或者超过该机构总资产1‰的重大突发事件,上报保监会。 报告突发事件的损失金额遵循孰低原则。目前,中国最大的保险机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经超过1万亿元,其1‰的比例应为10亿元,按照孰低原则,假设中国人寿资产损失超过5000万元,就属于重大突发事件。 此外,由下列情形引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重大损失的,保险机构也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等不测事件;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受其他突发事件关联影响;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相关中介机构和债务人倒闭或者发生其他风险;保险机构因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行为,导致保险资金被非法侵占等。 保监会称,保险机构应当协同有关机构建立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并将应急管理纳入保险资产全面风险管理。 保监会称,保险机构董事会应当对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负最终责任。保险机构未设立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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