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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生命人寿拟发不超过10亿次级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7: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黄蕾

  继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老牌中资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后,中小规模的新兴保险公司也开始加入发债队伍。消息灵通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生命人寿拟于2007年发行不超过10亿元次级债券,多家金融机构已表达认购意向,目前正处于进行交易的实质性磋商阶段。

  对于生命人寿次级债发行计划是否已获监管部门批准,以及这笔次级债的发行期限、年利率等具体事项,前述人士表示目前不便透露。不过,他向记者透露,在目前与生命人寿磋商的意向认购者中,主要以国内大型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主。

  中诚信对生命人寿拟发次级债的信用等级打出“AAˉ”的分数,意味着“即便受到不良的经济环境冲击,也有很强的能力按期还本付息”。业内人士认为,在中资公司中保费收入排名第七的生命人寿能获得这个评级,凸现了行业对其长期增长能力的认可。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保险公司因资本基础薄弱而引发的偿付能力危机。然而,据记者了解,生命人寿2006年末偿付能力比例达384%,远超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的警戒线。生命人寿发债背后的动机,值得探究。

  前述人士对此的解释是,“生命人寿发行次级债,是为下一步大举圈地做准备。”尽管目前生命人寿暂未出现偿付能力问题,但未雨绸缪夯实资本金已成其下轮扩张的首要命题。

  不过,尽管在发行次级债后的生命人寿几年内不会存在偿付能力危机,但可以预见的是,生命人寿若延续目前做大银保及大举圈地的策略,数年后也将难以回避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也是目前资本基础薄弱的中小保险公司面前的同一难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发行次级债仅是起到一个改善资本实力的缓冲作用,次级债如到期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仍然可能不足,因此,发债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保险公司的“造血功能”。相比发行次级债、增资扩股、利润分配、财务再保等融资手段,上市对中小险企来说,是最市场化、也是最具有持续性的渠道。

  不过,按照有关规定,国内寿险公司要实现上市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寿险公司通常需要5至7年可以实现盈亏相抵,身为保险新军的中小保险公司无疑卡壳于上市门槛。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近期放行中小保险公司委托入市的举措,意味着保监会扶持中小保险公司的承诺已开始逐步兑现,这让中小保险公司对于上市门槛的降低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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