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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规有利于保障保险客户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2:12 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日前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并作了明确表述,有利于保障保险客户权益。

  目前国内市场有200多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存在差别,造成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理解上的差异,也让一些营销误导行为有机可乘,导致保险理赔纠纷的发生。

  依据国际经验,在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种中,发生率和理赔率较高的疾病集中在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大疾病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发挥重大疾病产品的保障功能,规范约定了6种必保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

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业内人士认为,这可以防止重疾险产品华而不实。

  北京明亚保险经纪公司总裁杨臣认为,这一规范是我国健康险领域的第一个带有行业自律公约性质的使用规范。此举将利于消费者投保时货比三家,根据自身的年龄及需求,在林林总总的重疾险产品中作出适合自身需要的选择,有利于避免营销误导;在发生重大疾病后,可使投保者得到合理赔偿,减少理赔纠纷。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促进健康保险产品的自主创新。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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