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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深圳将率先实现全民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15:23 北京晚报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本报广东专讯深圳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在昨天召开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论证会上,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向深圳商报透露,深圳正探索“全民医保”的“深圳模式”,其特点是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力争年内进入医保体系的人数达到750万。

  管林根介绍,目前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621万余人,定点医疗机构859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比较多,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制定覆盖全市各个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劳务工医疗保险运行良好,少儿医疗保险也即将开始实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此次医疗保险办法的修改主要是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将医疗保险所有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实行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4种医疗保险形式;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政府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于支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没有医疗保障的深圳市户籍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明确了以下人员应参加综合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深圳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具有深圳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人员;在深圳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办法》提高了参保人的待遇,如提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住院医疗保险增加门诊待遇,将因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等。徐恬X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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