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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交强险是否暴利再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13:51 《理财周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关于该险种是否费率太高、保险公司是否因此而获取暴利的议论之声就不绝于耳。中国保监日前对此作出了解释,然而,语焉不详的说辞,并没能打消公众的疑问,反而使得讨论再度升温。

  文/本刊记者 陈婷

  “无论如何保费收入也达不到800亿元,更不可能得出400亿元巨额利润的结论。即使按照80%的投保率,一年保费最多也就500亿元左右。”

  5月22日,中国保监会在京召开交强险新闻座谈会,财产保险监管部郭左践针对此前媒体上关于交强险“暴利”的测算方法进行了“仔细”分析,并否认了此前有律师提出的 “交强险一年可盈利400亿元暴利”的说法。

  保监会此次突破常规行事作风,高调召集媒体记者公开进行有关险种盈利状况的说明,这一做法也的确使得不少媒体纷纷“倒戈”,转而同情此前饱受指责的保监会,并根据保监会传达的精神刊登不少主题为“交强险不存在暴利”,“律师算法存在致命缺陷”之类的文章。但民间关于交强险费率是否偏高的讨论热度并未就此减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律师发难交强险“暴利”

  其实,这一切的风波和争执,都源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面世以来,社会各界声讨其存在“暴利”及“信息不透明”的声音就不绝于耳。

  临近“周岁”之际,也就是2007年4月初,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书,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称交强险每年有高达400亿元的赢利。

  4月24日保监会电话通知孙勇,以孙勇申请复议所针对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对其复议申请不予受理。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了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请求判决撤销保监会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5月8日,孙勇再次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保监会取消交强险的中介代理制度。

  声讨浪潮此起彼伏

  其实,对交强险提出异议的并不仅仅是孙勇律师,还有很多其他学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村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教授为我国某地区的交强险实施情况算了一笔账。他认为,从去年7月1日到去年底的半年时间里,该地区共收取交强险保费1.2亿元,赔付却只有500多万元。交强险费率有被高估的可能。

  两份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下称“

平安保险”)的年报,更让上海电视台著名财经评论员马红漫得出“交强险的实施使保险公司借此脱贫”的论点。

  除此之外,在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眼中,交强险还存在“三宗罪”: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合法的“不当得利”;费率构成、厘定程序及决策过程不透明,使保费过高,保障过低;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加重投保人负担等。

  知名学者、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也指出,现行的交强险条例和费率都是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制定的,监管部门和公众都处于信息劣势,因而无法保证保险公司、政府、车主、第三者的在此项业务中达到利益均衡。他认为,作为强制性保险,交强险应该让更多的公众参与讨论,监管方应该将交强险费率的制定过程及实施情况公开透明化,以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掏钱,实实在在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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