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 保险公司也可投资开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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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4:10 中国新闻网 | |||||||||||
6月27日,在中国保监会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此次《意见》在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中,对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给予了格外的关注。在国务院发布的这十条意见中,对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和责任保险十分关注,这三大险种被单独列为三条意见。中新社发 michal
中新网7月3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颁布,该《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 医疗体制改革后,中国居民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了,人们对健康险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现实中,健康险的有效供给却严重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险没兴趣。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目前保险公司没办法掌握、控制医院的过度医疗行为,常常为医院的“暴利”买单,赔付率极高,部分公司达100%。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主任郝演苏表示,“这一条很重要,是对保险与卫生体制的双重突破,老百姓受益很大。”保险公司开设医院或者允许双方参股后,保险公司会以优惠的保费价格,吸引保户到定点医院诊治。 为减少赔款,保险公司将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监控,仔细核查账目,不该用的药不许乱用,防止过度医疗行为的发生;而医院为了获得持续的患者资源,在全力救治的同时,会尽量想办法让自己的诊治手段在患者的保险保障范围之内。而保户和患者的利益,将在这两个机构的博弈中得到保障。 郝演苏说:“当然,许多工作还要细化,比如恰当的投资比例、投资方式等,这方面,有许多成熟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曲哲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