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昨天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其中,普通家庭用车为“1050元保6万元”。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昨天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上海将于7月1日起,按照此次公布的标准,开始销售交强险。
7月1日起执行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从今年7月1日开始,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据保监会昨天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赔偿限额则按上述限额的20%计算。
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实施第一年先分42种车型执行全国统一价格,交强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责任限额。
昨天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的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拖拉机目前由于缺乏历史数据支持,其基础费率暂未测算完成,待确定后经保监会审批后再公布执行。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赵昀早报资料
22家保险公司均可投保
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资格。每辆机动车只须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具备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 早报记者 肖莉 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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