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今天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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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22:0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今天,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新制度将在7月1号正式实施。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保险费为1050元保额定为6万元。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也就是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字板上)死亡伤残赔偿
保费收取的具体数额是: 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保费定为180元等。 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针对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交强险的费率各不相同。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实施的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今后,通过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允许各地 有一定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