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制度建设初步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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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0:13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 孙汝祥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下称《规程》)。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称,《规程》建立了非现场监管制度,规范了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设立了非现场监管操作标准,构建了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体系。 陈文辉表示,接下来保监会将按照《规程》实施非现场监管。对各寿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基本情况,建立非现场监管基础档案;开展业务风险监测分
《规程》共包括五部分:一,《规程》对非现场监管的原则、程序、档案管理、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二,附件《寿险公司业务风险监测体系》包括监测指标构成、监测方法两部分,选用收入类、支出类、营销管理类、结构类共四类72个业务指标,通过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实施异动预警。三,附件《寿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评估体系》和《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评估体系》分别明确了寿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潜在风险水平、风险管理能力、综合风险与风险变化方向评估要点和标准。四,附件《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文书格式》主要对非现场监管过程中涉及的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 陈文辉表示,目前非现场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初步完成,下一步保监会将推进非现场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业务风险监测系统;建立信息收集制度,对非现场监管需要但目前尚未要求寿险公司报送的信息,发布明确的信息采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