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虚账实记上海11月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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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6:1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今年11月份左右,养老保险的虚账实记将以宣传手册和告知单的形式,分别通过上门送发和邮寄的方式送到每个上海家庭。届时,告知单将告知每个参保人员“虚账实记”的金额。这项工作将落实到每个家庭和每个人。
22日举行的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实施方案草案》,草案提出了“虚账实记”。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虚账实记在实施操作上会慎重、周密。 所谓的“虚账”,焦扬介绍说,由于上海于1993年开始实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因此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目前尚未退休的人员,因1992年底以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个人账户中出现的一段只记载工作年限而不直接反映账户金额的记录。 “实记”就是将上述“虚账”按照历来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规则,转换为记账金额,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并与其1993年以后实际缴纳的个人账户记载金额合并,构成一个完整的个人账户。 焦扬表示,“实记”的计算规则是和历年来养老保险待遇的记账规则一致的。历来在计算虚账部分养老待遇方面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1992年底以前的工作年限计算待遇的部分。这一部分,有一年算一年,每个人的待遇水平都一样。二是参照1993年到1997年这5年间个人账户储存的金额计算。“虚账实记”就按照上面两个部分所对应的记账金额之和,把这两部分相加来记录个人账户。 虚账实记的实施范围是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且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人员和目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均不属于“虚账实记”的范围。 焦扬表示,“虚账实记”使个人账户记账金额变得完整与清晰,是贯彻国务院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要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先记实个人账户,才能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为建立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的新模式创造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