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总资产50亿可收购境外保险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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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10:41 新闻晨报 | |||||||||
继允许保险公司以外汇投资境外股票之后,保监会再为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立规。日前,《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和《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公布,分别向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如两份草案获得通过,收购或参股境外保险公司、设立境外分支机构都将受其约束。草案对相关保险公司设定了9大门槛,包括开业2年以上、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上年
非保险机构投资海外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既可: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值得注意的是,非保险机构收购境外保险类企业股权如果不到20%,并不受此草案约束。 记者就此联系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发言人均不愿对新法案置评。平安保险曾获特批17.5亿美元外汇资金境外投资额度,而在美上市的中国人寿拥有大量外币资产,是最有实力投资境外的两家保险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服务部合伙人吴志强则向记者透露,有多家保险公司对开设境外分支机构和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有兴趣。 吴志强称,草案的门槛并不高,但开的口子却不大,这已考虑到国内保险公司的实力。他建议相关公司去越南、新加坡等国家收购当地公司或者跨国公司的部分业务,积累海外发展的经验。 (周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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