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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有望扩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8:25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家 和

  日前,中国保监会就《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非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

  此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
保险机构投资境外股票。《通知》规定,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成熟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参与境外上市配售、定向配售等方式;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目前仅限于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待运作一段时间后,由中国保监会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根据保险机构投资者管理能力和国际金融市场状况,逐步调整投资范围和比例;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总额,按成本计算不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10%;投资一家机构发行的股票不超过该机构发行股票总额的5%等。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调整投资组合,逐步提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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