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干保险最多只能跳槽3次 挖人必在前单位干满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7:5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保险职业生涯中跳槽次数不得超过3次,后两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记者从昨天江苏省第六届寿险公司总经理峰会上了解到,江苏即将出台一部《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拟对从业人员的频繁跳槽行为作出约束,这意味着“保险蟑螂”不能到处乱跳了。

  “保险蟑螂”多了危害客户利益

  此次峰会由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太平人寿江苏分公司承办,会议的话题之一就是保险营销员的频繁跳槽、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挖角。

  近两年江苏新保险公司越开越多,新公司开张为了迅速开展业务,给出的薪金条件也相当的诱人。营销员跳到新公司,每个月有高于平均薪水几倍的钱。冲着这个诱惑,一些保险营销员纷纷跳槽,有时甚至是一个团队集体跳。在这家公司干了半年多后,固定薪水没有了,正好又一家新公司开业。目前保险业内有不少这样的营销员,跳得多了就被俗称为“保险蟑螂”。而一些新公司为了增员需要,也倾向于到其他公司去“借”些人过来,恶意挖角现象也屡禁不止。

  江苏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认为,公司之间恶意挖角有“三宗罪”:不公平竞争罪、恶化人才供求关系罪、侵蚀行业忠诚感罪。除了对于保险公司的影响之外,“保险蟑螂”多了也直接危害到了客户利益。

  蟑螂们跳到新公司后一般都是让手中的老客户退保,重新购买新公司的保单。现在不少保险产品都是按投保人年龄来计算保费的,年纪越大保费越高,退保对投保市民来说是有损失的,并且退保也不可能全额退款,所以到最后还是让投保人多掏钱。并且,代理人的频繁跳槽,也使得售后服务跟不上,使得“孤儿保单”增多,甚至有个别市级公司的“孤儿保单”比例超过了50%。

  新公司挖的人必须在前单位干满2年

  这一现象正是《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酝酿出台的背景。据江苏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透露,《公约》初步拟定,从业人员保险职业生涯中跳槽次数不得超过3次,后两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而对于新来江苏开业的公司,接受从其他公司跳槽过来的人员,也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他在上一家公司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年。这个规定将征求业界的意见,随后再出台公布。对于屡遭同行投诉的挖角公司,监管部门将重点监管。

  与《公约》同步,监管部门也将重点调查各家保险公司的保单继续率、客户转保率、以及营销员队伍的留存率,这些指标的背后实际都与跳槽频繁与否相关。

  高管也要受到约束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濮阳透露说,这个公约不仅约束代理人,也将包括保险公司高管在内。随着新公司的逐渐增多,不仅仅是部分营销员频繁跳槽,高管层中也出现了“流动性过剩”的现象。这也不利于江苏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在构思《公约》的过程中,也准备把高管纳入其中。

  作者:黄淑慧/来源:南京晨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