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仇兆燕一直被贷款购房者斥责为“不平等条约”——贷款购房必须购买房贷险终于有所松动。工商银行总行昨天率先宣布,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工行申请个人贷款的客户,将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客户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并自由选择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房贷险。
在此政策出台后,工行深圳分行率先宣布对所有在该行贷款买房的客户免除保险费
,房贷险不再是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
而北京方面目前尚未跟进。昨日,记者从工行个人业务部了解到,目前北京方面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但有关人士表示,尽管目前只有深圳取消了,但其他地方未来也会取消,北京也不例外。
房贷险的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央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房贷险的强制制度本是央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而制订的,但事实上房贷险几乎成为了发生纠纷最少的“险种”。直到2004年,我国才出现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房贷保险合同纠纷。
同时,在所有房贷险合同中都规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银行”,而不是购房者本人或家人。假如按合同所规定的那样,一旦购房者没有能力继续支付按揭,那么银行可以提请法院封房子。银行几乎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于是,取消房贷险的呼声日益高涨,但7年来仍未有所改变。
对此次工商银行总行的举措,业内人士指出,在工行全面为房贷险松绑的带动下,实行了7年多的强制房贷险很可能会在不久后淡出人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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