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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典型案例之11 意外身故:车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5:00 深圳特区报
案情简介 某客户,男,32岁,企业经理,年轻有为。2006年1月26日,客户与妻儿一起驾车回福建老家过年,遇雾天在204省道驶出路外翻入河中,造成一家三口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 保险赔付: 被保险人于2002年3月投保《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款)》保额20万;《附加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本人保额10万、配偶保额5万、子女保额1万。经调查本次事故属实,无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险事项,根据保险责任赔付人民币36万元整。 保险启示: 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就是一个人间悲剧。一家三口的离去,留给亲人无尽悲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再次上演,到了迟暮之年的老人,能承受这巨大的打击吗?然而一家三口虽离去,遗下的老人却能够活在他们的关爱中。因为同样是面对亲人离去,同样是无限悲痛和缅怀,但客户的家人却多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和安慰。 保险服务贴士: 深圳市第二次全市急救死亡病例普查显示,交通事故是意外死亡第一主因,占28.9%,交通事故在我国逐渐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首要原因。近年来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更是频频曝光。如果说生活条件好、注意饮食和体育锻炼能够降低疾病风险,那么意外风险则在人人面前都平等。所以,意外伤害保险被视为人生不可缺少的第一张保单。 平安人寿产品推荐: 平安人寿意外伤害保险系列产品责任丰富,保障高,若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伤残或身故均可获得双倍赔付,并有全残辅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等多项保险责任。如果在购买了平安人寿其他主险产品再附加投保意外险,费率将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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