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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 保险公司是否应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7: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蔡琳璐

  投保人年薪1万元,保单上却成了15万元;明明已经患病的投保人,保单信息显示身体健康……一周之内,本报接到多起类似保险投诉:投保人说是代理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行为,保险公司却只认白纸黑字的保单。

  张女士去年8月通过业务员章某购买一家公司的一份重疾险,并亲自填写投保信息。一个月后,章某再次向张女士推销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因当时忙于房屋装修,我请业务员按照过去的保单代我填写投保信息”,张女士介绍,等到今年初仔细看保单时才发现,自己的年收入从1万元“暴富”成15万元。张女士到保险公司咨询才知道,填写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保单失效。

  相比张女士,熊女士的遭遇更加委屈。2004年底,熊女士为刚出生3个月的孩子购买了一份两全保险。今年2月底,孩子病故。熊女士索赔时,保险公司以其未告知孩子曾在投保前住院为由拒赔。熊女士介绍,其在投保时已向代理人告知此信息,是代理人在保单上隐瞒了这一事实,保险公司应该为代理人的违规行为负责。

  投保人认为是代理人的责任,而保险公司却只认投保人签字画了的保单,究竟谁有道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付军律师称,如果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后,因代理人的过错,导致保单失效或无法理赔,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为客户退保或先行理赔后,再向代理人进行追偿;如是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实际上,由于出险的滞后性和代理人的流动性,客户、代理人可能无法还原投保时的真实情景,保险公司往往只依据保单信息,判断是否应该赔付。目前,以上客户仍在与保险公司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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