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郑州商品交易所昨天公布征求意见稿,自8月1日至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玻璃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的意见。意见稿显示,玻璃期货交易标的为平板玻璃,交易单位为每手20吨。
7月25日曾有媒体报道称,玻璃期货已经通过了工信部、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的意见征求,目前证监会正计划上报国务院,而此次郑商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示着玻璃期货上市脚步愈加临近。业内亦有传言称,玻璃期货目前已经审批通过,有望于8月28日上市。
据了解,玻璃期货有着坚实的现货基础,2011年,中国平板玻璃产量达到7.38亿重量箱,已连续23年居世界第一,占全球总量超过50%。中国平板玻璃的主要消费领域是建筑行业。
征求意见稿显示,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6%,交割品级为5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交易代码为FG。替代交割品为符合国标的4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选择华东地区为玻璃期货交割的基准价区。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的品种不同,玻璃期货采用全厂库交割,不使用仓库。
相比于过去的大合约,玻璃期货合约单位仅为20吨。郑商所认为,合约价值适中,按每吨玻璃2000元左右,20吨玻璃合约价值在4万元左右,交易一手合约需要4000元左右资金,与已上市的其他工业品如PTA、白糖、塑料等合约价值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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