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策界限和措施的进一步明确,交易所清理整顿即将进入加速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下称《意见》),根据《意见》,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
上述范围内,凡违反以下六项标准其中之一的,就应予以清理整顿: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国务院曾在去年11月份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简称“38号文”),拉开了交易所清理整顿的序幕,但实际上,由于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或细则,此后半年多数交易所选择了按兵不动,以观望“政策风向”。被关停或主动停业整顿的寥寥无几,整顿效果不尽人意。据长 期 研 究 交 易 所 的 机 构 生 意 社 统计,截至6月末,超7成交易所仍在交易。
对于《意见》的出台,生意社总编辑刘心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在38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操作细则等问题的明确,对清理整顿起到加速作用,清理整顿将进入新的阶段。
“交易所数量实在是过多了,每 个 都 想 拥 有 垄 断 地 位 和 有 影 响力 , 但 实 际 上 含 金 量 却 都 在 降低。”刘心田认为,清理整顿加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行业洗牌的需要,“经过观察,有些交易所确实对现货、对经济发展有益,也经受住了资金和市场的考验,清理整顿后他们就会留下来。”
其实,《意见》已经为交易所留出了一些余地,要求省级政府对这些交易所进行检查验收,确认未违反38号文和《意见》的,方可继续运营。刘心田认为,这恰恰说明,交易所整顿并非一刀切,宜疏不宜堵。“38号文之后半年,为有意转型的交易所留出时间,而对于合规的交易所,也最终在《意见》中为其指明了一个出路。”他说。
此外,《意见》再次强调了“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原则。规定各类交易场所已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清理整顿。此外,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安排,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交易场所审批政策。
对此,刘心田认为,《意见》实际上明确了地方政府在交易所整顿中的责任,有利于增强文件的实施效果。“也就是说,已经给出了具 体 操 作 意 见 , 告 诉 你 红 线 在 哪里,然后把清理整顿权限和资格的接力棒递给了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将“更有责任去做清理整顿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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