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中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5日发布股指期货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和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对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予以明确规定。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资格进行严格要求,限制了那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入市,此举将确保股指期货上市后的平稳运行。防范风险是品种创新的第一要务,市场无须担忧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准入门槛”非常必要
根据征求意见稿,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股指期货需满足开户保证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具商品期货或仿真交易经验以及应当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等主要条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股指期货设立较高的“准入门槛”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个制度的设定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有利于未来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表示。他指出,并不是所有的证券客户都适合做期货,期货市场固有的高杠杆、高风险的特征,需要客户具有一定的交易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实际上是稳定了股指期货特定人群。这个人群既要有资金,又要有风险承受能力,还要有知识和学历”,罗旭峰说。
广发期货总经理肖成认为,证券客户在长期单边市场中交易,形成固有的只会做多不会做空的交易习惯,对期市风险和交易机制理解不深,如果盲目将证券客户转化为期货客户,很容易导致客户亏损。因此,实行适当性制度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事实上,从成熟市场经验看,股指期货推出之前进行合格投资者的调查筛选是监管机构的通行做法。比如,1982年,美国标普500指数期货面向机构投资者推出,合约点位设计为250美元,这一点位的设计有效地限制了普通个人投资者的参与;而交易量最大的韩国股指期货市场,在上市初期本国机构投资者占80.37%。
海通期货总经理徐凌说,推出股指期货之前进行充分的理论论证和调查研究,严格投资者准入条件,加强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从制度上先行,约束市场的流动性泛滥,遏制过度投机给市场带来的潜在风险。
无须担忧流动性问题
按照沪深300指数3500点最新收盘点位,业内人士估计股指期货一手合约的最小交易保证金将达12万-13万元之间,因此,入市门槛和交易门槛“双高”现象,令上市初期股指期货流动性问题备受关注。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新品种上市意义要远大于流动性问题,只要市场平稳运行,未来股指期货的流动性不会存在任何障碍。
肖成认为,适当性制度符合监管部门在股指期货初期“高标准、稳起步”的谨慎原则。虽然短期内其流动性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作为期货公司,也并不希望其有太大的交易量。因为,股指期货上市的意义要远超过任何因素。徐凌指出,当前市场所考虑的不应该是流动性问题,而是如何严格把关,确保合格投资者筛选过滤,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初期的目标是确保股指期货平稳上市,因为在国际市场上,很多股指期货合约刚上市时,也不活跃,他们通常经历了较长的时间,等到迷你合约推出后才逐步活跃的”,罗旭峰坦言。
以韩国为例,1996年到2006年间,个人投资者股指期货交易量由12%升至44%。事实上,正是由于韩国在股指期货推出时严格筛选投资者,之后循序渐进培育市场,才为韩国股指期货市场交易活跃、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因为很多投资者现在还不明白股指期货这个产品,所以要设置门槛避免他们盲目入市,给投资者一个适应和学习的过程,最后决定自己是否适合做股指期货”,罗旭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