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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远峰案折射大宗商品市场监管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5日 08:35  第一财经日报

  石仁坪

  今年4月,正在求职的一位大学毕业生收到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的面试通知。但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时,这位毕业生发现,这家公司从事的现货仓单业务在网络上有不少“负面的”说法。

  于是,这位面临职业选择的毕业生在商务部网站的公众留言板上问:现在现货市场归谁管理和监督,有什么明文规定吗?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一个求职者的困惑,更是诸多已经步入这个行业的人面临的困惑。在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下称“华夏交易所”)“出事”之后,提供现货仓单交易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到底由何部门监管、依何法规监管、如何监管,更成为令业内人士焦虑的问题。

  “没‘人’管、没‘法’管”。这是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现状的评价。而目前这类市场共有70家左右。

  “郭远峰案正好发生在商务部有关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又没有出台的时候。”胡俞越说。

  没“人”管

  华夏交易所原总裁郭远峰,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国内现货仓单交易的始作俑者,他创办的第一家现货仓单交易所在1997年开业。

  “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包括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和期货市场都不发达。就是因为期货市场相对不发达,在一定程度上大宗商品的中远期市场也填补了这个空白。”胡俞越说,但问题出在这类市场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不知道归谁管。

  据报道,1998年2月13日,原国内贸易部发布了内贸市字(1998)第14号《关于加强现货仓单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

  依此来看,当时国内贸易部是现货仓单市场的管理部门。但是,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内贸易部被撤销。

  有报道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现货市场属于商业部市场建设司管辖。随着国家部委数次改革,市场建设司先后并入国内贸易部、经贸委、发改委,最终进入商务部。

  “由于部委的调整,(对大宗商品市场的管理)没有较好的连续性。”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华仁海认为,管理不很细化,不很明确,到底谁来监管,都有疑问。

  郭远峰“下落不明”事件震惊现货仓单市场。在事发之前,曾有人在商务部网站公众留言板里反映问题。今年6月19日的一则留言称:“华夏交易所自2008年1月至今以各种理由不允许客户出金,使客户的资金安全受到重大威胁。请问:商务部是否应该出面协调此事?客户的资金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6月26日对这一留言的回复称:“根据您提供的现有材料,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允许客户将个人投资从该公司划出属于合同纠纷问题,请向该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或按照司法程序解决。”

  郭远峰事发后,《第一财经日报》曾致函商务部,在回函中,商务部新闻办公室表示,“根据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企业的注册,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回函称:商务部负责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而华夏交易所是依照《公司法》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该公司发生的违法行为应向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或按照司法程序解决。

  而商务部对本文开始那位毕业生留言的答复称:“据商务部条法司介绍,目前,商务部是现货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工商、公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现货交易市场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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