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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与股指期货将联动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1: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上海8月13日电 (记者许志峰、谢卫群)为加强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联动监管,防范和化解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后可能出现的跨市场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等五方今天在上海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

  此次五方签署的协议包括《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备忘录》以及《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信息交换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反操纵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个具体操作规程。

  据悉我国

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监管经验,各自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防范体系,但跨市场监管在我国还是个新课题。证监会今年初组织五方建立了跨市场监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始对建立
股票
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进行研究。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的签署,是股指期货筹备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一年多来,从法规体系的建立到中金所的具体运作,再到这次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的签署,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此次联合监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体制的框架正式确立,也对市场运作和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介绍,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包括信息交换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共同风险控制机制和联合调查机制。协议签署后,证监会将加强指导、协调,督促五方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有效的联合监管措施,防范并及时查处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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