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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交易指令 大商所规则国际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2:05 第一财经日报
刘文元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昨日(6月5日)发出通知,大商所已经修改交易细则,增加了市价指令、市价止损(盈)指令、限价止损(盈)指令等基本交易指令和套利交易指令。其中,基本交易指令可以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两种指令属性。 大商所增加的市价指令指执行时自动以同方向停板价格参与交易的指令;市价止损(盈)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指令立即转为市价指令;限价止损(盈)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触及客户预先设定触发价格时,指令立即转为限价指令。 大商所对指定合约提供了套利交易指令,指令内各成分合约按规定比例同时成交。套利指令分为同品种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指令。同品种跨期套利交易指令为买入近月份合约、卖出同等数量远月份合约的指令,两个品种间套利交易指令为买入某品种某月份合约、卖出另一品种相同或不同月份合约的指令,压榨利润套利交易指令为卖大豆合约、买相同月份或不同月份豆粕和豆油合约的指令。套利交易指令只能为限价指令,并且不能附加任何指令属性。 通知称,大商所理事会已经通过了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所做的上述修改。市场人士表示,这是中国期货市场交易制度的重大创新,虽然目前在国际期货市场上,投资者可以选择使用类型丰富的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但是国内期货市场长期只有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两种类型的指令,只是近年才出现市价指令,投资者一直诟病国内期货市场交易指令类型单一。 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市场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大量追求低风险和规模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渐渐成为市场重要交易主体,对国际期货市场普遍使用的套利指令和止损指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大商所细则的修改,为将来推出多种交易指令、特别是套利交易指令留下了空间,提供了法规依据,顺应了市场发展趋势,启用后必将大大推动期货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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