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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度过排异期 券商期货寻找融合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 12:22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李欣 北京报道 热热闹闹的收编之后,证券公司和其控股的期货公司将不得不面对原班人马安排和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通行的是,作为控股方,券商倾向于自行委派期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而原期货公司老总降为副总,原期货公司副总留任或离开…… “等待春天”已久的期货公司并不甘于这样的“角色转换”,一些期货高管认为,券商人士并不完全了解期货行业的操作,其中可能存在很大风险。 换人不可避免 在确定收购意向以后,券商人马便可以提前参与期货公司的管理,原有管理层势必面临调整。据了解,在目前允许从事金融期货IB(介绍经纪商)业务的19家创新类券商中,收购期货公司之后,“换将”在所难免,而期货公司原老总、副总或者留任(但可能担任其他职务)或者打算离开。 对此,一些期货公司高管有自己的看法,“这样做其实可能存在很大风险。来自证券行业人士全面负责期货公司运作,但这些人并不完全了解期货行业如何操作。期货业人士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其期货交易管理经验。” “期货高管熟悉期货交易结算,且对风险控制有比较好的把握,这需要在未来股指期货的经营中充分发挥出来。”一位券商人士也表示,“但以往多数期货公司本身规模有限,在公司管理和驾驭经验上,可能还是不够,不一定能担当起管理的重任。” 为此,2006年底,中国证监会向相关期货公司下发的《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 》(下称《通知》)中规定,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期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从业经验在5年以上,任职时间在3年以上;具备期货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少于30人等。 证券和期货业的人士均认为,这是一种“制衡”的安排。由于近几年期货行业人才来流失严重,有能力且具备高管资格的期货界人士十分抢手,因此,券商在现有管理框架下,也要保留部分原期货公司高管以应对数量上的要求。 离开或者融合 《通知》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期货界人才向券商流动。 几个月下来,已经有一些知名的“老期货”转投券商门下并被委以重任。 不少创新类券商处门庭若市,一些来自规模稍小的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们均有加盟意愿。这些人多数被新东家安排在一些具体的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和运营管理。虽然职位降低了,但是薪资却已经比照证券业收入水平,这是在期货公司不能比拟的。 股指期货作为一个全新的交易品种,未来上市后期货公司在风险控制和运营规划上都有非常具体的工作,上述券商人士称,“这更多的是从个人职业发展角度,而不仅仅是为了钱。” 另一个现实是,一家创新类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客户保证金已经远远超过一家期货公司整体的资产水平。 所以,“券商控股后,从期货公司整体发展上看,会更有优势。期货公司在经营机制、运行机制上,都在向券商的思路上靠拢。特别是在管理模式上,是值得期货公司借鉴和引用的。”一位仍留任的期货公司高管如此表示。 不过,《通知》中要求的金融高管数量和任职时间限制的有关规定中,“期货公司中有3人具有3年高管经验和5年从业经验”引起较大争议。 券商人士认为,期货公司任职高管要求具有期货从业资格,无可厚非。但券商刚刚收购期货公司,其高管不可能具有几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和任职资格。毕竟,股指期货依托的现货是证券,也是券商所熟悉的。 “不应该以保留多少原公司人员为依据,原则上,期货公司有一两个业内‘老期货’,就可以了。”期货界的人士建议称。 “如果仅依照数目进行规定,那么很有可能发生一些具备期货高管资格的人在金融期货结算会员资格确定之前为‘充数’而挂职,即该高管在公司中并不参与管理。同时不排除在期货公司拿到相应资格后,再变换期货高管的可能。”上述人士说。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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