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期货 > 股指期货4月16日正式上市 > 正文
记者 彭浩
本报讯 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而股指期货也往往出现“到期日效应”。现在离5月21日期指交割日越来越近,(5月份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股指期货将迎来首次交割)。市场波动将加大,无可避免将对A股造成冲击。
交割日市场波动加大
“到期日效应”在海外市场普遍存在。新加坡新华富时A50的交割日曾多次给A股市场造成很大冲击。老股民记忆犹新的“2•27”、“5•30”和“6•28”暴跌在一定程度和新加坡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合约的到期交割有关。
具体到中金所推出的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的最后2小时算术平均价。尤其是套利者的平仓交易、套期保值者的移仓交易、投机交易者都将集中在最后结算日的最后2个小时内进行交割结算,有大量股票被沽出,直接影响到现货市场。
对散户而言,股指期货临近交割日时,会出现与商品期货相似的期现价格趋近效应,现货与期货价格是绝对收敛的,投资者应考虑在最后交易日前,卖出所持有的相关股票避免股价剧烈波动。
保证金或将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金所尚未公布在交割月和5.1假期调整保证金的公告,但知情人事告诉记者,为了防止股指期货交割风险,随着交割月的临近,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也会相应地增加,可能由原来的15%提高至30%。
事实上,期货交易保证金收取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从商品期货来看,在两种情形下一般会调整保证金。一是在交割月越近将会提高保证金。二是在国 家法定长假时一般会调整保证金水平,如上期所公告自2010年4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 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
那么,中金所对股指期货保证金调整都有哪些规定呢?中金所的保证金制度规定,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 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简称单边市);遇国家法定长假;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 形。这意味着在股指期货交割日逼近若出现“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保证金将会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