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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任督二脉 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合二为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4日 01:50  21世纪经济报道

  胡婧薇

  当过度杠杆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引发金融危机,甚至引起经济衰退,中国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能否从系统上得以控制,正越来越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12月23日,标志着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将结束“两份主协议并存”状态的新版主协议——《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8版)》(征求意见稿)正式截止提交意见。

  “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对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很多不同意见,本次主协议的修改讨论和征询意见,应该表明了监管层一个鲜明的态度——继续推进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一位金融衍生品法律专家对此表示。

  统一主协议出炉

  金融衍生品交易在中国尽管只是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交易额增长非常迅速。2007年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颁布《NAFMII主协议》,适用于人民币衍生交易。稍后,外汇管理局颁布了《CFETS主协议》,主要适用人民币外币之间的衍生产品交易。

  但两个主协议文本并存的局面不仅不利于尽快推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也带来重复谈判成本等问题,甚至给市场参与者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带来法律风险。

  人民银行行长专题办公会决定关于合并《NAFMII主协议》和《CFETS主协议》,交易商协会组织成立了包括市场参与者及部分法律专家在内的主协议合并工作小组。

  “修改主协议主要是根据成员的需要和要求来推进”,一位协会人士表示,自八九月份成立以来,工作小组常常夜以继日,一起开了十多次会议。”

  12月10日,交易商协会公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8版)》(征求意见稿)文本(简称《主协议(2008版)》),并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12月23日。并于12月17日和18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最高法院相关人士和主要银行市场成员进行研讨。

  “市场成员的意见在上周的讨论中已经充分表达,并没有提出大的意见,现在主要是针对具体条款细节的意见。”23日,一家中资银行资金部门的法律人士表示。

  “新版主协议的突出亮点之一,是统一适用于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一份主协议,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场风险,方便市场参与者管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涉及的信用风险和法律文本风险。”一位金融衍生品法律研究人士称,新版主协议将成为我国目前适用于本币、本币与外币之间衍生产品交易的比较标准的范本。

  “研讨会给我们很明确的信息是,以后金融衍生品交易肯定是单一协议。”一位参与研讨会的衍生品交易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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