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稳步推进股指期货市场制度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07: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积极稳妥地发展金融期货市场,对于丰富交易品种,改善市场结构,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扩大金融现货市场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开启了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新纪元,为金融期货行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为金融期货产品的推出奠定了基础,为金融期货市场的运行提供了指南。

  一、《条例》是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开启了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新纪元

  《条例》是在全面总结期货市场十几年以来的实践经验,并借鉴成熟市场的成功做法基础上完成的。《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助于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条例》既全面总结监管经验,又积极探索市场发展创新;既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又兼顾期货市场的业务特性;既满足现实发展需要,又立足于市场长远建设,并对资本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条例》作为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调整范围由商品期货拓展到金融期货,在规范现有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基础上,确立了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拓展了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引入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丰富了监管措施和手段,完善了监管体制。对巩固期货市场发展成果,改善期货市场法制环境,牢固期货市场法制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为金融期货的推出奠定了基础、为金融期货市场的产品创新拓展了空间。

  在《条例》颁布生效之前,我国期货交易的范围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产品的推出和交易缺乏法规的支持。《条例》明确将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纳入调整范围,为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提供了法规依据。同时,《条例》明确规定金融期货合约的标的物包括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从而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汇率期货、期权的推出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和国债、外汇等期货、期权产品的创新,期货市场的交易参与主体将从商品市场拓展到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使中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由单一的现货市场发展为具有期货市场的多层次市场体系,从而为相关现货市场主体提供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功能,将更好的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

  (二)《条例》明确了金融期货市场参与主体的准入要求,拓宽了市场参与主体及其业务范围。

  《条例》规定,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颁发许可证。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以及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等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取得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资格。银行业金融期货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资格经银监会审核同意后,由证监会批准。

  通过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由单一的经纪业务拓宽至境内、境外期货经纪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同时通过分别设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结算等许可,有利于期货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定位,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做大做强。通过引入银行从事期货结算业务,以及引入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有利于促进期货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与合作的局面。

  (三)《条例》为金融期货市场构建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金融期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条例》在借鉴国外金融期货市场经验的基础上,为金融期货市场引入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风险控制制度。首先,《条例》规定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建立了金融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风险隔离带,防范期货和现货市场的风险传递。其次,《条例》引入了分级结算制度,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层管理,是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模式的重要突破,有利于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形成多层次、风险共担的“金字塔型”风险管理体系。再次,《条例》引入了结算会员互保机制,增加了交易所应对市场风险的财务资源,强化了交易所整体抗风险能力,为股指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提供了积极保障。

 [1] [2]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