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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甘蔗进厂后3天内付清首期蔗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10:00 金牛财顺

    从11月8日召开的全市2007/2008年榨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及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崇左市2007/2008年榨季普通原料蔗每吨收购首付价为260元。

     本榨季崇左市继续实行糖蔗价联动挂钩、二次结算的办法,每吨普通原料蔗260元对应制糖企业一级白砂糖含税销售价每吨3800元,联动加价系数按6%递增。为了鼓励蔗农种植良种甘蔗,提高单产,另外在普通原料蔗收购价格基础上,实行良种加价。良种加价分为10元/吨、15元/吨、20元/吨三个档次。其中列入加价20元/吨的品种有园林6号、新台糖27号、桂糖21号等3个品种;加价15元/吨的品种有粤糖00236号、93/159号,园林3号、4 号、7号、8号、9号,新台糖16号、20号、22号、26号,台优,桂糖00/122,赣蔗95/108,粤糖96/86,桂引83/2、83/3;加价10元/吨的品种有桂糖17号、18号、24号、94/116,园林1号,农林8号,新台1号,CP15,80/1827。

     市政府要求各制糖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蔗价政策,不得以提前兑付二次结算蔗价、提高运费等方式变相调整原料蔗收购价。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兑现蔗农的甘蔗款,在甘蔗进厂后3天内要按首付价付清首期甘蔗款,任何制糖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打白条或拖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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