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18:35 新浪综合

  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2009年年底时候,我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审议,接近面世,但还有一些难题在深入讨论;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已经3年了,也遇到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制度的问题。这些都亟需在更好总结自身经验的同时,更多参考国际经验。于是,当时担任人社部副部长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我,责成社保基金监督司尽快搜集国外相关法规资料,为我所用。后来得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承接了这项任务,2010年组织翻译了十多部计70余万字的外国社会保障法规,满足了当时急迫需求,应该说,这项工作的及时完成,对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和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的健全是做出了贡献的。

  我以为,这件事至此就算过去了。直到不久前,该中心郑秉文主任告诉我,他们在那70万字的基础上,又经过5年努力,翻译了500余万字,编成了一部6卷本的《世界社会保障法律译丛》。这确实令我惊讶。早年间,由于工作需要,我自己也曾尝试翻译过国际劳工组织有关社会保障的一些公约,深知翻译法律文件是最吃力、最枯燥的事情。该中心竟锲而不舍、孜孜以求,把当年我提出的“一件事”用7年心血演绎成“一项事业”,值得敬佩。

  我敬佩此举,不仅出于赞赏这种做事的精神,更在于这部译著的现实和历史价值。回想我从事社会保障工作20多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的时段,立足国情、勇于创新,同时又广泛借鉴国际经验是我们屡试不爽的成功之道。但客观地说,也不乏这样的尴尬情景:有时讨论起一个问题来,各方缺乏对基本事实的共同认知,都声言自己在国外考察时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某种情况(政策、标准、处置方式等),引用的资料也出入甚大,并据此坚持己见、互不退让,结果往往使本应理性的论辩变成一场根本不在同一事实基础上的无谓争吵。这着实令人烦恼!如果那时有网络可以大量、方便、快捷地收集相关信息,如果那时有经过翻译的成熟的国外法规集作相对准确的参照、而不是过度局限于个人体验,我们将减少多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并或许可以由此找到解决问题的更加经济有效的方法。我不是法学专家,在外语方面造诣亦浅,所以无从评价这部译著的质量;但我从它提供了诸多国家社会保障现行法律状态的基本事实的角度,足以肯定其价值:它不仅是一个可随时查阅的实用工具——对某国某项制度规定认知不清,查一查该国法规资料即可;更是为社会保障专业人士的科学比较、论证、辨识、借鉴乃至批判提供了事实基点,从而有助于摆脱这一领域或多或少的“盲人摸象”的困境。

  我肯定这部译著的价值,还在于其广泛的包容性——所翻译的几十部外国法律,不是单一的模式,而是各式各样、多姿多彩的,甚至体现着不同的社会保障理念: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政府直接提供较少援助、更多通过市场机构依法运作,反映了这个国度高度尊崇自由市场经济原则;德国这类雇佣双方缴费、由公法指定社会组织管理的社会保险模式,其法律规制体现着100多年来始终秉持的社会团结、代际赡养理念;曾被称为“第三条道路”典型的北欧丹麦、瑞典等国的社保法律,践行着贝弗里奇“从摇篮到坟墓”的梦想;我国“近邻”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社保法规,可以让我们更多感受到东亚文化的基因;……如此色彩纷呈、各具千秋的社保法规展示的“画廊”,使人很容易记起那个著名的感悟——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外国某种模式!也实在是无法照抄照搬,因为外国也是多种模式并存的。我们由此也更明了,“立足国情”原来并非是我国的独有理念,实际上各国都在作这样的选择。

  我肯定这部译著的价值,又在于其所译各国社保法律反映出内在的生命律动——单独看各部法律,充满了冷冰冰、硬邦邦的“法言法语”,似乎是僵化的;但多部法律彼此联系,就可以从中看出变异、发展、演进。比如:美国法律,即有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与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案的延展关系;英国以1942年为中点,其前后的社保法律要旨差别明显,体现出贝弗里奇报告对重构制度体系的深刻影响;而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前英殖民地的社保法律,隐隐透出对宗主国既继承、又发展的关联;所译智利的社保法规集中于80年代后,反映了那一时期包括养老金在内的一大批公共品私有化的国际风潮。触摸着时间流动冲刷下的印痕,我们也很容易记起耳熟能详的那句话——与时俱进!几十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大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国在国际大棋局中的绝对或相对位置都今非昔比,各国面对的国内主要矛盾和发展任务也随之变化,没有哪个治国理政者可以靠固守多年前的法规而获得进步。这也再次印证了不能照抄照搬外国理论和制度的必然性,因为人家也在变。如果说有什么共同规律,最本质的便是——法随势易、令因时变。所以,研究国外资料获取的真正价值,不是熟知或死抠哪个法条是如何规定的,而是明白他们在什么背景和条件下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如果研究国外法律、制度、经验能够达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境界,就说明我们更加成熟了。

  郑秉文主任邀我为《世界社会保障法律译丛》作序,这本非我擅长之事,但想到自己毕竟与这部译著还有些渊源,便不好推托,写下以上实话、实感、实情聊充序言。如果可以加一点对未来的期许之语,那就是:我希望有一天,中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也被外国广泛翻译、引用和研究,那时就是中国更深融入世界、并对世界做出更大贡献的时候。

  胡晓义: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

责任编辑:郭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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