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个别规模巨大货币基金要适应特别规定管理】在中国证监会8月30日召开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培训视频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强调,有个别货币基金,规模巨大,“不用点名大家都知道是谁”,规模已经超过了比较大的银行的个人收益。对此,不仅要适用普遍的流动性管理规定,还得适用特别规定。
一位参与了此次视频会议的华南地区的券商副总裁表示,上半年货币基金的快速膨胀,加剧了监管层对于流动性管理的担忧。下半年不仅从公募基金入手,银行和保险用来对接货币基金的委外资金,非标资产等,也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李超还透露,当天已经签署了流动性管理规定,目的是要管控货币基金可能的潜在的流动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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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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