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管基金子公司 10家小公司被挡门外

2014年04月25日 23:57  理财周报  收藏本文     

  理财周报记者 

  李沪生/文

  4月25日下午,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了提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专户业务的风险监测水平,自5月1日起,证监会委托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公司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其专户业务进行备案管理。

  张晓军表示,对基金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管理资金不满50亿元的暂缓设立子公司申请;对已经设立子公司但没开展公募基金专户业务的机构,证监会督促其应尽快完善此业务。

  这一发言在业内人士看来直接冲击了去年挤在热潮中成立子公司的一些中小基金公司,统计后发现,截至2014年1月,已有62家基金子公司成立,可以看到,在方正富邦、富安达和长安首先成立子公司后,中小基金开始了一阵子公司热潮,2013年一连成立50家基金子公司,其中不少新公司的基金公司在公募产品发行前便已经先提交子公司申请。

  但是业内人士不由大呼,张育军这则规定未免来的太晚了一些,大公司以天弘、上投和中银为首,而这些公司均不受这两条影响,“唯一能受到影响的势必是小公司。”沪上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在听闻这则消息后如此对记者回复,在其看来,小公司公募未发专户先行的做法本来就不是非常符合公募行业标准的。

  理财周报记者统计后发现,目前仍未成立基金子公司并且资产规模低于50亿元(一季度末数据)的基金公司共有10家,而这些基金公司大多未成立满一年,有些则刚过这个坎。故而第一条规定限制了其在子公司上的步伐。这些公司分别为中加、诺德、上银、鑫元、东证资管、永赢、国开泰富、英大、纽银梅隆和中信建投。

  不难看到,基本2013年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均已在专户上有所限制,例如中加、鑫元、永赢等。这样看来,唯一可能受到冲击的或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仅有募集公募基金的权利而无其他,但或许其也并未想过成立基金子公司,故而证监会此番第二条规定究竟何意?上述基金公司人士直称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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