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于宛尼)从余额宝、百度理财到理财通,从微信支付到O2O,互联网“立竿见影”地改变着传统金融业。这股魔力也带到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投资者权益维护……今天,众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接受采访时疾呼,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化解能力弱。
“去年底开始,市场上众多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产品上市,销售异常火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称,“互联网金融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反映,但是一些产品只宣传收益,不提示风险,承诺保底高收益,这很可怕。”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正逐渐累积,近年来发生的多起P2P网络借贷平台‘跑路’、倒闭事件更是暴露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值得鼓励,但其发展应该受到必要和适当的金融监管,要套上‘缰绳’。”
“在银行存款利率上限尚未放开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收益率方面显现出了自己的优势,这也直接导致大量居民存款开始逐渐向互联网金融产品转移。”吴焰称,基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产品是金融产品,但因为销售筹集资金形式有别于传统,一些又不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投资者风险隐患加剧。
更令王景武担忧的是,“从交易真实性角度看,套现洗钱风险加大。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充当中介,割裂了交易双方的直接联系,使得真实交易内容更加隐蔽,加大了信用卡套现的可能性,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成为洗钱等非法活动的中转平台。”
吴焰建议,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亦称,“现有的法律体系对于互联网融资平台在资金监管、借贷双方信用管理、业务范围等方面均无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众多,互动性强,风险扩散传播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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