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监管余额宝们 天弘称此举有利于发展

2014年03月01日 03:30  新京报 

  研究制定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有关规则,天弘基金称此举有利于余额宝发展

  近日,“理财神器”余额宝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先是被呼吁取缔,后是迎来监管紧箍咒。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本报2月28日报道,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研究出台相关文件规范银行存款利息也剑指“余额宝们”。

  部分机构存在销售误导

  张晓军称,余额宝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

  证监会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存在销售、宣传推介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例如,有些产品没有明确揭示货币市场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等。

  “加强监管是一直的主题,这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昨日,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此举也有利于余额宝的发展。同时,周晓明透露,截至2月26日,余额宝最新用户数量已经突破8100万。

  在天弘基金高级策略分析师刘佳章看来,证监会对创新的迅速反应远超市场预期,“太与时俱进了”。“我们不是怕监管,监管不是限制。”刘佳章称,监管是为了行业或创新产品模式更好地发展。

  互联网金融引发监管论

  2月21日,央视证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辑兼首席评论员钮文新发表博文《取缔余额宝》,直斥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称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居然无动于衷。

  昨日,钮文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呼吁的取缔并不意味着简单行政命令式的,也可用市场和监管的方式,比如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的监管规则也是一种取缔方式。他认为,监管部门不能简单地加强监管,不应该让无风险的产品获得高收益。

  日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定位不明、属性定位不明以及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等三大风险。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

  昨日,北京大学证监会中心主任曹凤岐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尽管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但不应该被取缔,要适度监管。

  新京报记者 金彧

(原标题:证监会出手监管“余额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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