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最大老鼠仓案:马乐当庭认罪并忏悔

2014年02月24日 01:45  第一财经日报 

  洪偌馨

  日前,内地最大基金“老鼠仓”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博时基金[微博]经理马乐在任职期间被查实利用内幕消息炒作76只股票,涉及金额10.5亿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马乐当庭认罪。

  马乐出生于1982年,2006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进入博时基金工作,历任研究员、研究部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2010年7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直到2013年6月被调查。

  根据当日庭审披露的信息,在任职基金经理的两年多时间里,马乐通过操作其亲属和朋友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电话卡下单,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来获利。

  在当日的庭审上,证监会[微博]也出具了关于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一项是本案涉及未公开信息,是指马乐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因管理基金而掌握的有关投资决策、交易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包括博时精选投资股票的名称、数量、价格、盈利预期等。

  第二项是本案有关证券交易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的股票交易与博时精选投资交易的关联性,是按账户和博时精选在股票交易品种及交易时机上的关联,即涉案账户先于或同期与博时精选买入或卖出同一只股票。

  对于这些指控,马乐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退赔非法所得。

  在庭审现场,马乐及其辩护律师均打出了“苦情牌”,马乐生于河南南阳农村,尽管出身寒门,但他学业优秀,最后考上了清华大学并靠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完成学业,最后还取得了硕士学位。他称自己“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以至于令自己17年寒窗苦读,以及7年辛苦工作和付出都毁于一旦,教训非常惨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对于这名年轻基金经理的陨落,其原公司多位人士也表示了惋惜。其中一位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过工作中的接触感觉马乐为人还不错,聪明也上进,29岁就当上基金经理在业内十分罕见,算是年少得志。

  值得一提的是,从马乐的账户来看,尽管他被查出获利千万,但他至今无房产、无豪车、无奢侈品,甚至直至案发前依然和妻子租房住。对此,其辩护律师认为,马乐有自首情节,并且未挥霍违法所得,有意愿并有能力退回赃款,建议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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