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中邮成长七年亏一半 基民建言证监会

2014年02月22日 18:09  金陵晚报 

  基民建言证监会基金连亏三年不得收取管理费

  金证券记者  管伟

  相信专家理财、术有专攻的市民卢女士,把买房钱交给了中邮成长股票型基金。谁知投资近7年,不但颗粒无收,至今仍然亏损接近50%。专业的基金经理还不如自己炒股的水平,这让卢女士郁闷之极。她对《金证券》记者表示,自己也是股民,手中的持股都解套了,中邮成长不晓得为什么会亏这么多?

  尤其让她气愤的是,尽管投资业绩一塌糊涂,但基金公司仍然管理费照收不误。她建议,证监会[微博]应出台相关的政策,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基金,没有资格收取管理费。

  七年之痛

  面值买入亏损近半

  2007年卢女士退休了,那时正是A股市场最红火的光景,她手里的几只股票都有所斩获。不过,对于股票投资,她还是更愿意相信“专业人士”。

  “那年正好中邮基金来南京宣传,我去听了他们的报告会,他们讲了未来前景有多么美好,基金经理有多么专业。听上去满让人信服的。于是,我们把原本打算给儿子买房子的20多万块,都拿来买了基金。”卢女士告诉《金证券》记者,哪晓得以面值买入后不到一年,就大幅亏损了,如今还剩10万左右。

  “当时我们打电话到基金公司,问该怎么办。基金公司的客服还跟我们讲,基金讲究的是长线投资,要我们把眼光放长远。”卢女士说,就在这“眼光长远”的“忽悠”下,她一拿中邮成长就是7年时间。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中邮成长基金的单位累计净值仅为0.5230元,自成立以来亏损幅度高达47.7%。

  专家理财

  “系统性风险”何时休

  “没想到号称理财专家的基金公司,所谓的‘专业’建议就是忽悠,长期投资换来的就是长期亏损。”卢女士告诉《金证券》记者,第一年开始亏损时,她仔细读了基金发布的年报。年报里面说,亏损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引起,属于“系统性风险”。当时大部分基金都亏损,只是亏多亏少不同而已。

  既然是“系统性风险”,卢女士不得不接受了中邮成长这个亏损说法。然而,从2007年至今都快7年时间了,基金仍然亏掉近一半。这让她怎么也想不通。

  卢女士向《金证券》记者展示了她自己的股票账户交易记录。她说,自己2006年年底进入股市,虽然算不上是很有经验的老股民,但这么多年炒股也没有亏掉过这么多。“我最初进入股市的资金是8万块钱,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再放钱进去,现在的市值是9万2千块。”

  她对《金证券》记者说,中邮成长的投资范围是成长型股票,每年的重仓股多多少少都有不小的涨幅,讲起来都超过沪综指。去年拿的又是成长股,不晓得为什么还会赔成这样?

  豪赌成瘾

  业绩差劲别有隐情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中邮创业基金[微博]旗下共有6只偏股型基金,规模最大的是中邮核心成长,目前份额为122.79亿元,占总份额的35.12%。

  大块头基金并不代表就有大智慧。公开资料显示,中邮核心成长基金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初始募集份额为149.57亿元,尽管目前份额缩水18%,但和中邮成长累计亏损47.7%相比算是“小巫见大巫”。

  熟悉中邮基金的人士表示,中邮的风格就是用大部分的资金集中豪赌几只股票,赌赢了就大赚,赌输了就巨亏。在变化莫测的A股市场,不确定的市场因素让基金承受的风险巨大,但最终承担损失的并不是基金公司,而是基金份额持有人。《金证券》记者了解到,2013年,中邮旗下中邮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的十大重仓股中,7只为创业板股票。

  除了极端的操作风格外,中邮成长频繁更换经验不足的基金经理,可能也是巨亏的重要原因。

  中邮核心成长基金成立以来四换基金经理,从最初的明星基金经理彭旭,再到后来的盛军、谭春元,直到目前的邓立新,每人任期均不超过3年,且业绩与前任相比,一个不如一个。

  建言证监会[微博]

  连亏三年不得收费

  对于中邮成长,卢女士已然不想再多说什么,她对记者说自己已经不抱任何信心。

  《金证券》获悉,近日,卢女士给证监会写了一封信,信中她郑重建议,证监会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持有超过3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基金一直亏损,基金公司不得收取管理费。

  “我们投资基金本身已经亏损这么多了,基金公司还好意思收取我们管理费吗?我都没跟基金公司计较这么多年的利息钱。”卢女士对《金证券》记者说,证监会总说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但对基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长期没有回报还收取高额管理费没有加以阻止,有“不作为”的嫌疑。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的现实,《金证券》记者采访中邮成长基金相关人士,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中邮创业方面还没有给出回复。

  《金证券》维权律师、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涂勇认为,在国外法律中,对于基金向基金持有人收取管理费,是采取浮动收益提取。证监会完全可以借鉴国外合理的管理费收取方式,出台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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