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付建利
汶川地震时出了个范跑跑,温州老板因为资金链断裂也出现了跑跑。此前,中国也有大型国有银行人员因为贪污犯罪当了逃离国外的跑跑。这些跑跑们没一个好的!不幸的是,基金业也出现了跑跑。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正在调查一个史无前例的老鼠仓内幕交易。该人士名气相当大,名气与王亚伟不相上下。传闻中被查的包括易方达基金元老、已于去年底离职的原副总经理陈志民,并且陈志民被传已经跑路了。
据称,目前监管部门存在一份涉嫌老鼠仓大名单,陈志民只是其中一员。此前已被正式通报的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正接受调查的汇添富基金原基金经理苏竞等都出现在名单上。此次硕鼠现身,据说大数据功莫大焉。随着打击老鼠仓的科技手段和制度基础日益完善,相信未来老鼠仓将无所遁形,由此对意欲作奸犯科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但老鼠仓现形,如果在国内,基金经理被判刑,财产被没收,还能部分地挽回各种损失,持有人的损失也有补救的些许希望。现在基金业出现了做老鼠仓的跑跑,携巨款潜逃国外,不仅显性的损失巨大,而且影响极为恶劣。做老鼠仓的基金经理逃到国外逍遥法外,拿着持有人的血汗钱大肆挥霍,是可忍孰不可忍!
基金业出现跑跑,最受伤害的无疑是持有人。因为他们的钱被基金经理当成了为自己捞取私利的工具。面对跑跑们的背影,持有人无可奈何而黯然神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和法制化遭到极大侮辱。我们需要发问的是:当做老鼠仓的基金经理辞职到潜逃国外这一段时间内,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很有可能已经打草惊蛇,从而让基金经理有足够的时间逃离国外。这方面的法律和制度空白如何填补?如何防止日后类似的基金业跑跑事件发生?基金经理虽然逃离国外了,和相关国家如何做好法律和追逃遣送相关制度措施的衔接与沟通?那么多的贪官逃到国外后最终还是被有关国家遣送回到中国,难道逃到国外的老鼠仓基金经理就不能够遣送回国吗?任何人,只要你犯了法,无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不应该逃脱法律的制裁,否则只会让持有人寒心!
除此之外,尽管做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离开了相关基金公司,甚至逃到了国外,但基金经理到底是什么时候犯的事,相关机构和个人有没有监管不严和制度不善,有没有渎职行为?这些责任的追溯机制亦不能停留于口头和书面上。
基金业出现跑跑,除了基金经理本人,相关责任方都不能撇清责任,该追究的终究要追究,同时建立持有人利益损害补偿机制,尽最大限度地保证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公司平时把持有人利益至上喊得地动山摇,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只能让持有人寒心,也看清一些机构的真实面目。
诗经《硕鼠》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如今,跑路的老鼠仓基金经理不仅食持有人之黍,还“适彼乐土”逍遥于法律之外。此情此景,值得相关监管机构和基金公司深思。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切实措施,从制度上予以防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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